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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回收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竞价公告(2024第三批)

发布时间:2024年11月13日 点击数:922

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维护资产处置方和报价人的合法利益,抑制恶性竞争,反对不正当竞争。经市教体局审批同意,我院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置,特向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询价。

一、项目内容

需报废回收的资产具体为已达报废条件的电炸锅、三眼炒灶等一批食堂设备。本次资产处置回收以5619元作为最低预期价,如报价低于最低预期价,视为无效报价。

二、报价人资格要求

报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电话。

三、竞价流程

(1)竞买方携带该单位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现场查验实物。(不参加现场查验不能进行竞价)

现场查验时间:2024年11月18日上午9:00至9:30。

地点:三河市工业新区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。

(2)开标由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各竞买方统一公开一次报价单,宣读报价后竞买方当场填写二次报价单,主持人汇总后当场唱标,以两次报价价格高的为准,按“价高者得”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单位。

开标时间:2024年11月18日上午10:00。

四、结果公布

竞价结果将通过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
五、其他说明

1、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款,款项经确认后,方可进行拆解、搬运等处置工作。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2、回收单位对回收、拆除、搬运、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安全风险自行承担。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,否则,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。

3、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、设施,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,须负责维修或赔偿。

4、回收单位在拆解、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,恢复原貌。

特此公告。

联系人:张老师  联系电话:0316-3308517   13172127958